华北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华北科技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华北科技学院是应急管理部直属的公办普通本科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学校把服务支撑大国应急管理事业作为第一面向,坚持立足应急管理、面向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着力打造服务应急管理事业需要的人才培养高地、科技创新高地、教育培训高地,逐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多层次、应用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条 学校地处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距离北京天安门约30公里,距离北京城市副中心约10公里,北京市812、818路等公共汽车直达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学校纪检室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区、市)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其使用依照集体研究、公平公正、质量优先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性。
第七条 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在德体条件合格、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考学生高中素质档案内容酌情调剂到该批次尚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条件符合学校要求的考生不退档;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考生不设志愿级差,按学校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他志愿依此类推,即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计划所在省份再次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九条 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依据投档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报考志愿、分数、专业相同时,如省内有录取规则,按省内录取规则确定专业,如省内没有录取规则,按相关科目排序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历史组以及3+3模式选科为不限的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物理组以及3+3模式选科含物理的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英语、日语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若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退档。
第十条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三个专业使用各省(区、市)该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规则录取。若各省(区、市)无具体要求的,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分数高低顺序录取。如出现总分、专业课分数均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分数。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二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劳动法》女职工特殊保护相关规定,建议女生慎重报考,其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西藏内地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符合《体检标准》第一部分:“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下列条款任何一条的,即为体检结论不合格,学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相应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矿物加工工程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能录取到消防工程等专业。
(三)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就读下列相关专业,请考生慎重报考。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以及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请慎重报考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测绘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消防工程等专业。
2、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请慎重报考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安全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地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等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请慎重报考法学、英语、日语、新闻学、土木工程等专业。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请慎重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消防工程、法学、新闻学等专业。
考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复检。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如遇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学校和有关省(区、市)招办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执行文号:冀价行费〔2018〕93号),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普通类专业4600或4900元/年,艺术、体育类专业8000元/年)(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500或800元/年(执行文号:冀价行费〔2000〕18号)。
若物价管理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批准专业为安全工程、采矿工程和自动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支撑大国应急管理事业,对于与国家应急管理事业紧密相关的专业实行职业化、实战化、准军事化等特色培养方式,强化实践教学,构建独特的教科培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多方社会力量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人才培养,促进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采矿工程专业设矿山救援指挥方向、化工安全专业设危化品安全监管方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设应急信息化方向。入学后会遴选优秀学生进入上述专业方向学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学校招生办公室不预测录取分数线,招生宣传与咨询人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正式承诺。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凡与本章程不同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通信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电话:(010)61591445、61591128
监督电话:(010)61596049
招生网址:http://zsjy.ncist.edu.cn
电子信箱:zsb@nc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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